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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查处一批“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案例

2024-11-26
       (原标题:销售假冒名牌、宣称有国家专利但实际已被驳回 这些都会被处罚 通讯员:杨庆 记者:汪晓筠)
       销售假冒名牌商品,最近,根据举报线索,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以下简称“景区分局”)对辖区某集市某摊位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获涉嫌侵犯“L*”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4款94件。经查,上述摊位系杭州市拱墅区某服装店承租,主要销售工艺品及带有“L*”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5月底,杭州市拱墅区某服装店将该摊位转租给陈某某。陈某某除取得摊位经营权外,还以2000元的转让价格受让杭州市拱墅区某服装店原在该摊位销售的带有“L*”注册商标标识商品并继续售卖,涉案商品货值金额为1.4万元。经商标权利人某蒂(法国)公司鉴定,上述产品均为假冒“L*”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景区分局依法对杭州市拱墅区某服装店罚款1万元;对陈某某罚款1万元、没收涉案商品94件。
       最近,杭州查处一批“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案例,并对外进行了公布。
       产品外包装宣传有国家专利
       实际专利已被驳回
       2024年3月,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发现某美容机构销售的一批产品涉嫌假冒专利,并初步核实该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涉及我市及浙江省内外多个地区。杭州市局接到案件线索后,迅速组织上城、西湖、滨江、临安等相关区市场监管局查明该产品生产经营链条。经查,上述产品系某细胞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临安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生产销售链条涉及我市及省内外多家市场经营主体;产品外包装标注的“国家发明专利202******283.9”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属于假冒专利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杭州市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某细胞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共查获假冒专利产品9952瓶、违法标识包装20044盒、违法标识铝罐19891瓶,合计罚没款87.11万元,并向省内外有关地区移送案件线索6件。
       整治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杭州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
       今年以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严厉整治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我市优化促进一流营商环境和筑牢提升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除了“景区分局查处某服装店和陈某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某细胞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公司假冒专利案”,本次还公布了“临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销售假鞋案”“钱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配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建德市局查处某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萧山区局查处某食品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余杭区局查处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富阳区局查处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的其他商标行为案”。

来源:每日商报 责编: 

关键字 : 知识产权保护,杭州市场监管,注册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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